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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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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冬雪恰来

? “我不知道你听未听过这个故事,你若听过,便重新听一遍,你若未听过,那真好,由我来给你讲这个故事。做局外人也好,戏中人也罢,故事听下去便好。”

? 她姓江,名冬秀,是裹着小脚的一位民国女性,也是一位妻子,而她的丈夫就是享誉文坛的大家胡适。

? 在她15岁时,母亲便为她定下了一门婚约,男方便是适之。她从前未见过他,问母亲为何订这门婚事,母亲江吕氏说:“适之眉清目秀,丰神俊朗,想来是个能有成就的孩子,何况这孩子面善,定不会负你。”她信了,信的无可救药,信的从未怀疑,信的忘记了时间,等他13年,从及笄之年等到28岁老姑娘。

世人皆认为他俩从未相见。其实,她是见过适之的。日子已记不清,只记得那日阳光正好,他手持书卷,一身长衫。从此,管乱世如何,她深情如海。

??在她22岁时,邻村的小媳妇总在她面前嚼舌根,说她的适之不会归来,在美国已有了媳妇。她不相信,也不敢相信,只能愈加勤快去胡家,照顾胡母。阿婆总对她说:“阿秀,我害苦了你啊,你是个好姑娘。”她不发一言,只是更温柔的帮胡母梳头。她自认为脾气不是个好的,却在胡母这用尽了半生的好脾气。

? 而她确实不知道,适之在美国已有了恋爱对象,旧时婚约也曾想悔过,后来胡母一番书信终让他回头。

? “三十晚上大月亮,二十七岁老新郎。”胡适自写一幅结婚对联,意在玩笑矣,却留在她心中至死未散。

结婚后,她一直照顾胡母,直到1918年他才跟随胡适去了北京,一口安徽方言的她无人诉说,只能读武侠小说和打麻将,适之带她出去走走,可她却因为语言问题鲜少出去。

? 直至那日她为适之送伞,发现他与旗袍女子相谈甚欢,眉眼里有她看不清的情绪,她走上前去,适之眼中满是惊愕,而那女子只是微微一笑,“胡夫人好,我姓曹……”他打量着眼前自我介绍的女人,眉眼温婉,似乎他与适之站在一起更相宜。

??心里浮起一丝悲凉,她将伞递给适之,便未回头的走掉。

? 晚上回家,她跟适之说:“那曹小姐的性子想必是好的,文化也有。”胡适望着眼前的女人,说道:“阿秀,你懂得,我是一位大学老师……”适之话还没说完她便打断,:“行了,别说了。”语罢拿出一把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你若敢离婚,我今日便死这。”

? 一连折腾几天,胡适便与那曹小姐了断了。

? 在若干年后,胡适问她:“阿秀,那是你如何敢把菜刀架在脖子上的。”她满眼深情,“我只想若无你的日子与死一般,便敢了。”

? 中日战争爆发,胡适携她逃亡美国,在那时,大使馆邀胡适去参政。她对适之说:“我本希望你好好研究学问,做官这种事不适合。”“你不希望做官太太?”“那有何好?”

? 适之最终还是当了官,而她只每日擦拭书架,友人问“为何?”她回答:“他终究还会回来。”果不其然,被诬陷的适之,回了公寓,潜心研究学问,誓不做官,她一笑泯之,适之无论如何在她心中是好的。适之身体不好,她一直想要他戒酒“阿秀,你给我这戒指?”适之一脸茫然,“戒酒”。她语气生硬说。“可是……”“没有可是……”

? 从此文化圈中有一怪事,胡适每赴宴,便戴一枚戒指,声称妻所刻,上书“戒酒”二字。每必穿席观之,知道他惧妻,众人也不好想为难。

? 那日下雪,她与他一同赏雪,谈起往事。“阿秀,你说我当年若是没回来,是不是结局就不同。”胡适望着眼前的妻子“你还记得我回来见你而你却不肯见我的笑话了吗?”她眉目含笑,“记得,害羞不好意思。”你也有不好意思?“适之,我其实怕过你不回来,可我信你。”信那日阳光下执卷穿长衫的你。

? 若干年后,一处公寓内梨花纷落,摇椅的老人眉目温柔,她抬目凝视远方,仿佛在思念故人。她目光所及之处,捡起了整个民国。

? 适之在一场宴会演讲时突然晕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从此她一人生活在美国,以后万水千山,山河故里,再也寻不见一个总喜欢叫她阿秀的温润男子。

我这十几年,贪嘴,吃过家常的玩意,也吃过那些昂贵的食物,吃到最后,发现最贪恋的不过是那记忆里的味道。

来安徽上学,多多少少是有些吃不惯的,吃惯了北方面食的胃因为这里生硬的米饭不断跟我叫嚣,怨我为什么跑如此远的地方来折磨它。

倒也无伤大雅,只是每晚出去寻觅食物的我可能也是赞同它的怪罪。学校对面有一条街,二楼,闭塞,狭窄,一家一家小店挤在一起,当我发现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是这里的熟客,果不其然,一有空便往那里去,钱包一天天的瘦下去,而脸也是一天天的圆润起来,感叹道:还是我北方的菜养人啊。

我最喜欢往卖饺子那里去,倒也不是多好吃,只是喜欢那有一点北方的味道,自然跟北方自家包的饺子那是没法比的,自家包的饺子,厚实,像北方人一样实在,我家包的饺子又比外面的大许多,说是小包子也不为过。

所以来外面吃饺子那就是缓解一下胃的空虚吧,我是不肯承认我想家了。当纠结吃什么的时候,

饺子二字便蹦上了心头,三鲜的,猪肉白菜,韭菜鸡蛋,全是喜欢的馅。

白菜剁碎,加盐,挤出水,晾在一起,猪肉剁碎,加入各种调味料,两种馅混在一起,那就是过年常用的馅。

奶奶不让我包过年的饺子,我手笨,包的饺子很多是破肚,过年的时候我如果说破了,定会被那些伯母们凶一顿,臭闺女,中了 是中了,我会偷偷的伸舌头,毫不在意的听着那些训诫,只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刚出锅的饺子,仿佛一个不在意它们就被吃光了。而有的就是干干瘪瘪的像一个木乃伊一样,没有馅,只有一张皮晃晃悠悠的挂在上面,不过我觉得我包的饺子在安徽应该不被嫌弃,因为这里的饺子都是干干瘪瘪的。

当我羡慕的看着奶奶苍老如枯木的手,却能灵活的包出一个个胖乎乎的饺子,再看看自己的手,那馅,那皮,都不知道往哪搁,像极了刚刚相亲的男女,这手足无措的模样。

曾经看过一个科普,说是人会通过某些味道来唤醒记忆,我是深信不疑的,我能闻出北方过年的味道,空气里弥漫爆炸后鞭炮的味道,是带着硫磺的刺鼻,和纸烧后的味道,当闻到这个味道,记忆便会翻涌。家的味道,就像是饺子的味道,香气逼人,肚子会不自觉的叫起来,而嘴里也会带着口水咽下去。

现在的我只是期盼着一个年,去闻闻那家乡里的烟火气。

草堂百年不倒,先生遗风犹在。这几百年前的一个人,妄想用自己一己之力来改变整个王朝的败落,然后,梦想还是要有的,实不实现这是后话。

他的理想没实现,却让整个唐王朝铭记了一个时代,他的苦闷无处发泄,却让往后青史都有了“杜甫”两个大字。

若是杨贵妃和李白代表着大唐的荣耀,大唐的兴盛,那么这个叫杜甫的男人就代表了大唐的转折点。

他也曾年少轻狂,打马游街,见公孙之舞,听龟年之曲,无双的才华,停在那应试落第的一刻。

那时候的洛阳是最繁华的,衣香鬓影,笙歌不息。落在杜甫的耳边,应是极端痛苦的,七岁吟诗,少年天才,偏生停在这一刻。我在猜想,他是不是在灯花结了一朵又一朵的深夜,思虑往后。

可那时的他哪需要忧虑如此久,父亲是兖州司马,他还年轻,他还有梦想。“裘马轻狂”不过如此。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那时候的杜甫是不需要我们哀叹的,他的诗句全是壮志,他有一个梦想,周公之才,管仲之治。

其实……落第未尝不好。他遇到了自己一辈子的偶像,李白。他佩服着李白,他夸赞着李白,他向往着李白。

可他与李白完全不同,杜甫,太苦了。

诗苦。

人苦。

生平苦。

“苦之一字”,贯穿一生。仕途失意,郁郁不得志。这时候的杜甫开启了自己人生的光辉时刻。

乱了,天下乱了。天下乱了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小官,“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向送,尘埃不见咸阳桥”征兵的苦楚,老妇为了家人的牺牲。

一幕幕鲜活的呈现在杜甫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