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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章 外篇其一 犹记掌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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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员外怕狗,一时鸡飞狗跳地挥着掸子过来撵他,要他把狗扔出去,他便抱着狗满院子跑着笑着到处躲,钻到这拄着拐杖缓缓走路的病患身后,拿他当挡箭牌使,和沈老爷绕着他打圈儿转。“小兔崽子!!你带人回来、晒草药也就罢了!你连狗儿也捡回来!脏不脏!和病人还养一处!传上狗病怎么办!”

“没事的,爹——我保证它们不窜到您那屋去,”他躲在少年身后,下巴磕在他肩膀上,有些尖锐又青涩的痛感,一扭头,鼻尖几乎撞在一起,嘴唇擦过柔软的皮肤。“喂,你也帮我说说情啊?”他眨眨眼睛,似毫不介怀,有些讨好地唤道,“……哥?”

对了、他甚至……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但沈员外脸上突然浮现出一种古怪的、好像畏惧又欲言又止的神情;他手中的掸子放下了,有些讪讪地。“别瞎喊!阿荃,你过来!”

沈荃吐了吐舌头:“我带着狗儿过来啊?行是行,就怕您承受不起……”

“谁和你瞎话了,滚过来!我有话对你说。”

沈荃笑嘻嘻地,好像全天下就没有他的烦恼,将狗儿大咧咧塞给病人怀里抱着,另一只怀里塞不下了,便挂在他肩头,任那小东西在他背上愣登着两条短腿,疯狂地舔他的脸。

如是又过了半月,那病患渐渐能拄拐杖行动,这宅邸庄园,住起来也如自家一般。外头兵荒马乱,常常半夜里远望见火光震天,杀声动地,教家丁去打探,说这大半月里,潭州已经三易其主了;他们这庄子偏安一隅,鸡犬不闻,倒好像是世外桃源。那少年疑心渐去,又实在闷得久了,每每百郎中教授药学药性,他也跟着在一旁观看。他也是天赋异禀,更是久病成医,但凡药理药性,听过一遍便记得,有几次沈荃尚未选出,他的眼睛已经望到了正确的位置上。有几次开出疑难杂症,要沈荃拟出药方,这少年反而欲言又止。待问清想法,百郎中拇指一翘,赞道:“你小子天资之高,倒是极其罕见,比阿荃还要高上一分!要不是……要不是你这毛病……学了也是白学,我倒是想收你这个徒弟了。”

那人冷哼一声,沈荃却道:“他这毛病,百大夫如此神通,出手给他治好便是了。”

此话一出,百郎中和那年轻人都同时重重哼了一声。百郎中哼道:“能治得好他,我就是阎王投胎!”

沈荃大睁双眼,故意无辜地用话激他:“您不就是号称‘百手阎王’吗?”

“——我是‘百手药王’!——”那郎中出声纠正,才陡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又猛地眯细双眼,瞧着自己跟前这孩子,“……你怎么知道我是?”

这一下那病患也吃了一惊,他曾跟大内的侍卫学过几手江湖招式来强身健体,因而也曾听过江湖上首屈一指的神人‘百手药王’的事迹。这人得号“百手药王”,不仅是因为医术精湛,炼药高明,蛊术出神入化,武功更是当世一绝,便似乎一人有千百只手,各善其职一样,以武学入药理,以药理化蛊术,以蛊术修武学,相辅相成,融会贯通,而且行事古怪,江湖上既有他行善救人的事迹,也有他毒杀害人的事迹,所到之处鸡飞狗跳,前来报恩的有,前来报仇的也有。

给他看过病的许多太医也曾战战兢兢透露,“除非能请到武林中的‘百手药王’出马,兴许还能……”

“我没说您是啊,我胡乱猜的,”沈荃笑嘻嘻道,“您也不用治好他,只让他多活几年便好了。或者您这徒弟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自个就找到治愈的办法了呢?”

那郎中嘿嘿冷笑,“好啊,好你个沈小荃,我早被你惦记上了,怪不得你拒了那么多来求你入门的,却单单跟着我一个卖药郎中到处跑!可我这趟下山,本只打算收一个徒弟。你自个可要想好,我百手药王的徒弟,可不是说收就收,过了这村也许就没这店了。”他瞧瞧面前站着的两个少年,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算你厉害,如今既然被你识破身份,我可不能在这儿呆了。六月十五,我在蟾山收徒,你俩中可以有一个人来拜我为师。先说好啊,我只收一个。你本来凭三脚猫本领救活了这小子,资质不错,我已经打算收你了;但现在嘛……”他略微一顿,却被沈荃抢了话头:“——那就多谢百大夫了!”一面捺着那少年的手臂,低声道:“快呀,快叩头认了师父,他便非尽全力救你才好……”

百郎中急得直跳脚,可瞥眼一看,那小子却梗着脖子,似不愿意,又哼了一声,装模作样地:“这小子天资可比你高啊?你不嫉妒?不妒恨?不想把他心挖出来瞧瞧吗?”

沈荃怪道:“我为什么要记恨?我该恭喜你们才是啊?既可以教出好徒儿,又能解决一道疑难杂症,更能救人一命,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那少年脸上腾起一道不正常的红晕,拧着脖颈怒道:“我不要你让!我也不拜这老乞儿为师!”

“为什么呀?”

“不为什么!我不要人可怜我!!”

“我没有可怜你呀——”

那少年猛地回头过来,“你干么对我这样好?你把我当个玩物看待,养着讨你欢心么?你当我是你捡来的断了腿的狗,还非得成日里绕着你转、感你的恩情赏赐不成?!”

沈荃气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赌气连饭也不做了,药也不煎了,自个闷在屋子里半日,方才理好心思,出门去看:却发现那厢房后院,到处已寻不见人;后院的门开着,人不知走去了哪里。心中一个打突,他可还拄着拐杖呢;要去追时,竟发现连个名字也叫不出来。可下过雨的泥地里脚印宛然,能见着拐杖的辙子;接着旁边还有狗爪的印子,雨水小小地汇集在其中,像是在一片黑黄的泥地里开出春水梅花。沈荃突然便开心了,想象着那两条狗儿一路咬拽着他裤脚的模样,一路笑着跟着印子走,把里地便见着了人坐在塘坝上头,两条狗儿绕着他,许是太久没出门放风似的撒欢,拖着还未好全的断腿乱跳,他摁住这个却跑脱了那个,精疲力尽地歪在一片碧绿的青草上。

“喂——”他唤了一声,快步攀上堤坝,靠在他身边坐下了,暖风微醺地吹过湖对岸黄澄澄的油菜花田再醉了满怀,前头叠叠青山如嶂,远远地在蓝天下勾勒出淡淡几笔。“天气真好!”

“……都怪这俩小畜生,”那人冷冷地道,“不然我早走啦。”

“你要去哪?你识得道路吗?身上有盘缠吗?”

那人却沉默了,他答不上来;他要去哪呢?他们被打散了;他和另外十二人失去了联系,甚至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生死攸关之际,他们将他推下山坡,藏在烂泥和落叶当中,自己引开敌人……

但即便自己逃了出来,又能怎样?他不明白,他好像从未为自己活过,每日里按部就班地吃饭睡觉,是因为他是天潢贵胄,这一切都早有人安排好,不能轻易让他送了性命;而现在,他每一步都踏在别人的坚持和意愿上头,按他的父皇设好的棋步乖顺地走下去,像是一个靶心,一个标的,但凡他有一口气在,这便是他摆脱不了的桎梏。

狗儿舔着他的手心;他吓得悚然一跳,犹豫了半晌,将小东西抱了起来,抱在怀里。它的身子软而温暖。

沈荃瞧着他,那眼睛比狗儿还圆,还要好看,黑曜石一般发亮的,里头倒着人影和湖光:“你是不是……从没见过狗?”

“我当然见过——!但是……以前因为生病的关系……这东西从不让我碰的。”他望着远处的山峦叠嶂,眼前的碧水清渠,一只爬虾正翻动土壤。“我也很少去到外面。……怕贪风着凉……”

“现在不怕了?”

“本来也不是我怕。而是其他人怕……但怕的那些人都不在了。”他突然凄厉一笑,“他们费尽心机照顾我,我却觉得他们多余又烦人。如今他们都不在了……我竟然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能回去的地方也没有了,接下来自己要做什么、该往哪里走,原来我全没有考虑过这种事情……”

“也不用那么急着考虑,”沈荃笑道,“其实我也没有想好,我要不要学医?但先学着总是没错的,你瞧,不就至少救到了你?你往这边走时,应该也没想到这儿有片这样的风景,能让你停下来;你若不停下来,我说不定便赶不上你了呢?”

“……我只是摔了一跤,爬不起来,怕人笑话,只好躺在这儿假装看风景。”

沈荃大笑起来,他好像有笑不完的劲儿,那少年心想,我生平从没见过这么爱笑的人。“好了,我都任你笑了,你许不生我的气了。”

沈荃歪了脑袋想了想。“嗯——这个嘛——”他突然伸手往水塘边揩了两把,抹了两手污泥,猛扑上来朝他脸上抹去;那人也大叫起来,扔了手上碍事的拐杖,反戈一击,两张脸涂得都花猫也似,跟狗儿一样在泥地里打滚,气喘吁吁。混乱间他脖颈里系着的一块牌儿掉了出来,沈荃反手一拽,竟拽断了绳索,落在手里。那人大惊,叫道:“快还给我!”猛地将人掀翻在地,伸手来抢。

沈荃一个打滚,躲了开去,笑道:“这是什么?家传的宝贝吗?上面是不是刻着你的名字?让我看看!”拿起那块金玉镶嵌的板对着阳光,弯缝起眼来细看,“写的什么?这字是篆书吗?好怪呀——”

那少年怒道:“你不要命了!快还我!”

“我偏不!谁让你不肯告诉我你叫什么?……啊,这是凤字——”他眼前一晃,手腕已被人钳开箍在头顶两侧,人已被欹身整个压上,对方的眼底看来像一只鹰鹫,匍匐在他的猎物身上。沈荃大睁着双眼,全没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人的影子倒在自己身上,像一片乌云笼住心头,可又有什么地方似被轻微一拨,弦声作响。

他们彼此望着,身下人突然张了张嘴,那淡色的唇珠无声吐出几个字来:

——你叫什么?

他答不上来;像一时鬼迷了心窍,又像是恨不能报复他笑得那样天真,凑过去向那饱满的唇上猛地一咬——

鸟儿扑棱着翅膀从田间飞起,青草里含着露珠滑落的水声,连鱼儿摆尾的声响都听得见。嘴里有药渣的苦尾和春风的甜味揉在一起,还有些汗水焦灼的腻咸,像尝尽了尚且太短的一生,都顿在那儿,不知所措。

直到有人隔着陇垦喊道:“——阿荃?是阿荃吧?你爹爹在家吗?”

两人才猛一个打突撞起身来,脑袋又重重磕在一起,嘴角也咬破了皮,混着全是血腥的锈甜味。那家伙急忙挣起身来,又牵着了伤腿,痛得龇牙咧嘴,两人都一身的泥印与草叶,好像刚从泥地里爬起的两只泥猴儿——乡下孩子打闹时的惯常情形,倒也并没有人太过在意。沈荃抬头见是返乡的村民,刚要招呼,就见他们身后都跟着官兵——立刻一把摁住了那少年的手,二人手上微微用劲,将那玉牌摁入泥中。两人的手掌盖在一处,能察觉到微微颤抖,却不知是因何而起,脉搏跳得厉害,又渐拢成一个拍儿。

果然听见那为首的官兵发话道:“你是这儿保正的儿子?”瞥眼打量了他身边的人上下,“这人又是谁?”

“……他是我三哥,”沈荃抢了话道,“我爹爹在庄里呢,各位官爷,上我家吃杯茶罢!”

“那肯定是去府上要叨扰的,这田地也全要重新丈量过,”那为首的军官道,“如今这潭州府一带归淄王所有,田亩税册全部重新上缴,走吧!”看也不看这二人一眼,手一挥,带来的士兵便散去田亩之间,马儿踏坏了刚出一茬青的秧苗,朝着庄上奔去。

身旁人陡然一挣,似是想要起身,“怎么会是淄王……”他话声未出,嘴却被猛地堵了回去,眼前人使劲扣着他的手将他拽住,凑过来的脸上面颊潮红,眼睛也一并湿漉漉的,也朝他嘴上狠狠一咬。

两人倏地分开了,赤红着脸颊死命地擦着嘴角,挣得脸红脖子粗:

“——你干嘛咬我!”

“是你先咬我的!!”

他们那时候还太小、全不明白,自个怎么便喘得这般厉害,好像全身的血都在烧,往头顶上涌;那又苦又甜又涩又咸的味道在口腔里盘桓,往心里头一流便辣得疼痛不堪。

沈荃先一步清醒过来,他陡然红了眼眶,将他拽起身来,把拐杖塞进他胳膊底下,“对了,你、……你快走……他们是来找你的……快走、去百大夫那里,朝西走,问当地人都晓得蟾山,山顶长得像一只月蟾……上了山,就没有人认得你……百大夫武功高强,嘴上锋利,心地却软,你好好求他,他会救你的,……”他从身上摸出些碎银子来,一把都塞给他;陡然又瞥见那玉牌,突然一把抓起,看也不看,朝着眼前的塘水碧波当中远远抛去;只见那牌在水面上打了两个漂儿,沉得只剩下一圈涟漪,缓缓荡开。

“把这个扔了——忘了你是谁,旁人若问起来,你便说是我三哥沈离,从小过继在我堂叔那儿的……听见没有?……他们在外地,这儿十里八乡都晓得,没人见过。……你记得了?”

那人趔趄着走了两步,突然转过身来,扔开拐杖,踉跄着几步扑过来将沈荃抱了满怀。两条狗儿绕着他们的腿弯钻来钻去,到处热烘烘的。他贴着他耳廓低声道:“我叫凤生。我必须忘了的事,你替我记着……你记着我……好不好?”

他掰开沈荃紧握的手掌,用手指在里头划一个凤字,那一字比划繁多,书写得既短骤又漫长,仿佛碧落黄泉都聚在这浅浅横竖当中,细密麻痒的触感从他指腹交触的位置传来,沿着纹路秘密地爬动着,最终渗进肌理血脉。

作者有话说:

一百年前的旧事。汝凤生X沈忘荃。只是那时候,汝凤生还不是汝凤生,沈忘荃亦不是沈忘荃。

三少爷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