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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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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来倒也奇怪。自此,未羊几乎再未正面瞧过她一眼;而她一如既往地不敢瞧他。俩人似乎素昧平生,却又近似冤家路窄,仅隔一步之遥。

有时到了课间时分,俩人无疑会在过道里打个照面或擦个肩啥的;但此时绝对不会互相招呼一声,譬如使眼色之类,而总是像朵花一样各自羞答答低垂下头不语,转身即刻通行,似乎都情愿享受彼此擦肩而过的某种况味。一旦过后,都颇想回头再瞧一眼对方,但欲行又止。

高老师不想跟大家详情介绍高欢,其实原因大家依然概不清楚。但有一部分好事者总是会没完没了地猜测,老牛反刍一样反复咀嚼,仿佛不猜测不玩味心里则不痛快一样!他们往往会想高老师一定是被什么事给噎着了,因而不便开尊口。但究竟是什么事来着?大家依旧猜测不透;正如高欢是高老师女儿一样,当初谁都未能猜到竟会是如此结果。

事实上,大家都晓得一放学后,高欢就一个人待在教室里不走。而且高老师还专门钦定了高欢一人带钥匙的差事。至于为何钥匙不是(按常理来说是学习委员的事务)学习委员保管,而是一个刚新来乍到的新生接管理,大家依旧看不懂他所打出的牌。当然,也几乎无人敢说二话。毕竟高老师贵为班主任大家又不是不知道,他所说的话近乎于圣旨的分量。他钦定的人选,谁也不可异议。或许就是这么回事。

高欢总是班上最后一个回家的学生,或者就像大家常说的‘无家可归的学生’。直等到大家陆陆续续走完后,她才锁门走,如此以来,无不给人一种无家可回的错觉;话说有时未羊离开教室有段距离了,但他还有点瞧不够,或心不甘似的重又回头瞧一眼教室;而每每蓦然一回首总会发现教室门敞然大开。有时连续几天皆如此。于是,未羊渐渐便对此现象产生浓烈的好奇感。确切说他好奇高欢放学后为何不随大部队走,或者为何最后才离开。

有一天放学后,未羊抑制不住好奇心的驱使,便趁出校大门的刹间机会偷偷溜了回来,小心翼翼地雀到针尖一样的树背后。事实上,未羊为何要如此偷溜呢?当然,因为班上有那么个小规矩。即谁不乖乖随从队伍行走就会被班长‘记上名’,‘记上名’的后果无疑是不好的,因为开班会时班长务必会将此逾矩者的姓名上报给班主任,班主任自然会以站代罚,罚那些不按套路出牌的‘违纪’学生。

这些学生往往会被罚站到全班几十双标枪眼面前,或诵读课文,或朗读诗歌,或者面壁思过。有的学生脸皮薄自然会害臊,受不了自尊心灼伤,便再也不调皮不捣蛋了;有的学生站着不许动,不许笑也不许哭,更不许闹,最终无疑会搞得两眼梅黑,最终致使其不辨爹妈;如若受不了如此魔鬼的惩罚,后来便自然都规规矩矩的了。

未羊曾多历经了几回惩罚后便也懂了规矩;他知道一旦被班长点名后同样无一幸免;即便自己镇守队尾,班长脊背上也没长眼,但他依然十分守规,十分谨慎。

然而此次,就要踏出校大门的拐角处时,他身子一晃就闪开了,仿佛避讳母亲一样的躲开了。他做了贼心虚似的屏息敛气,悄然站至针树背后。时不时朝四周张望张望,探探是否有人跟踪自己,抑或者防止高欢站在他的背后猛然敲他脊背。

没错,他的站姿浑然如同行窃时的贼样,可能他本身内心还不坏。他微微欠身弯腰,书包自然下垂耷拉在左边佝偻上,裤子提得过高以至于脏兮兮的脚脖子裸露无遗;他左手捂着干瘪的肚皮,右手轻微拨开针叶,露出眼睛直勾勾地瞧望穿出去;他一忽儿左顾右盼,一忽儿凝望教室,一忽儿又深呼吸三口。

如此这般,未羊便以这幅模样站了片刻有余。期间他琢磨着队伍差不多已经越过他初次躲藏的那个草丛位置了。一瞬间,往事蓦然浮现在他脑海里,他记得自己曾躲在那个草丛里窥察一支队伍,无忧无虑的队伍,地上的小土丘,诗情画意的跺脚,尘土飞扬......那是个艳阳高照的午后,空气里满是泥土的埃粒,吸入喉咙唯觉嗓门干得仿佛着了火,干得沙沙作响。

队伍越过草丛百米距离时,他目光游移至教室大门,而大门依然大张。透过针叶缝他发现教室里的几张桌子依然未能消失在他视野里,相反,其余的一律被门框截断。此时,这些桌子空荡荡的,无一物附着。他在想前一阵子还是人头人脑,胳膊腿脚的,书本铅笔也横尸遍野,而此时就仿佛给一阵瞧不见的什么妖风卷走了,卷哪去了,未羊不得而知;他一点儿不关心,只当是在品尝好奇心过程中的一点调剂品罢了。

队伍越过草丛渐渐变得渺小时,他直了直腰,将笨重的书包挪移至右边佝偻上。同时不忘给方才的极度注意力放松片刻。稍事放松后,遂重又欠身弯腰,用右手轻微拨开针叶,他的眼神直穿又来到教室里,他发现瞧得见的桌子依然空落落的;于是,心想被妖风卷走的东西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兴许是妖风有意而为,席卷的同时却又将残渣碎屑留在地面上不带走。他目力所及的地面上是哗哩哗啦的碎纸屑,瓜子壳,铅笔屑,果皮......

他周遭空落落的,除两颗针叶树替他打掩护以外,仿佛其他任何东西都刻意远他而去。这是个地地道道的秋季,分明又是个伤感的季节。因为有秋风,有落叶,还有故事。可是,未羊并不伤感,他现在唯一的感觉便是莫名奇妙的恐慌。仿佛一不留意就会被人当贼捉住,就跟他此前偷偷翻越高年级教室一样,不幸被人发现后上报看门人,尔后被无情按倒在地上一顿猛揍。当然,那是野蛮的,充满仇恨的,不可饶恕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几乎能跟此时的感觉相比拟,但不能一概而论,至少此时的感觉温柔,可教,且适可饶恕。

他再次放松极度注意力是在脑海里一点也记不起那支摇摇晃晃的队伍时;他让绷紧达到极限的弹簧松弛下来,尔后,再一点一点拧紧,将注意力集中恢复;他还是以同样的擦得很亮的眼再次窥察那几张桌子;当然,此时桌子依然干净的近乎纤尘不染;但有一点倒是起了变化,即地上的碎纸屑,瓜子壳,铅笔屑等忽然不知所踪。莫不是又被妖风卷走了?他突然下意识地想到。

倒也奇怪,他一想到妖风,妖风就如约而至。妖风从他的脚脖子上呼啸而过,脚脖子仿佛被他手里的针叶尖一下一下地刺扎着,是种极其厌烦的感觉;妖风经过他修长脖颈时,他依然品尝到了前所未有的针扎滋味。于是,他下意识屏住呼吸,跟袋鼠一样一蹦跶,瞬间又闪到另一棵针叶树背后了。

如此以来,这下他瞧得一清二楚,几乎可以将二分之一秋色的教室锁进眼眶。视野的确是个奇怪的东西,只消调整细微的角度,便可产生巨大的效应,他想。事实上,此时他甚至得意自己的眼睛,怀疑比其他学生的亮,且长得好;好看?他倒不敢恭维,但就亮本身这一点而论,千真万确。兴许他没有的东西别人有,别人没有的东西兴许他就有,如此而已。